企业承包经营所得收入如何纳税,下面是会计教练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相关内容,来了解下吧。
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指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和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包括个人按照经营合同分得的利润和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承包人。
承租人按照合同(协议)的规定,只向发包方、出租方交纳一定的费用,企业经营成果归 承包人、承租人所有的,按照此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承包人。
承租人对企业的经营成果没有所有权,只是按照合同(协议)的规 定取得一定的收入,则应当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在计算缴纳个人 所得税的时候,以纳税人本纳税年度的收入减除必要费用(目前规定每月可以减除3 500元)以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前列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计算应纳税额.
例1:某企业职工程先生承包了本企业的全部经营管理.根据承 包合同的规定,程先生在承包经营期间每年必须向发包方上交承包费50万元。
其余经营收入归本人所有.承包经营的结果是:扣除正 常的经营成本、费用和上交的承包费以后,程先生本纳税年度取得 承包经营收入20万元.由于程先生上交承包费以后的经营成果归本
人所有,所以他的这笔收入应当按照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 承租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时候。
可以 减除必要费用42000元(即3500元x12=42000元).程先生本纳税年度承包经营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 200000元-42000元 = 158000 元
应纳税额=158000元x35% -14750元 = 40550 元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本纳税年度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收人额-3500x本纳税年度实际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月份数.
纳税人在多处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收人的,应当将其从各处取得的收入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