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交通事故律师提醒你注意交通事故诉讼时效!在什么时间内可以提起交通事故诉讼?一般情况下,我们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大家第1选择都是交给交警处理,或者当事人双方自行协商和解。如果对于前者的处理结果都不满意,那么很有可能就会进入诉讼程序,请求法院来处理。这时就涉及交通事故诉讼时效问题,成都交通事故律师在本文为您详细介绍。
万帆律师事务所专业处理交通事故律师表示:在不同的案件中,会有不同的情况,不能一概而论。
根据《民法通则》第168条规定:伤情明显的,应从伤害之日起计算,伤情需要冶疗的,应从冶疗结束之日起计算,因为这时,受害人才知道被侵害了那些权利。伤情当时不能发现的,应从伤情被发现之日起计算,当然,得有相关的证据证明后发现的伤情为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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