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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故事|娼妓特区的悲惨世界

2024/2/1 3:59:28发布29次查看
本期{成都故事},我们来聊一聊旧社会成都五毒中的“娼妓”。
这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她们的身上承载着中华文明史上既古老又敏感的文化和话题。
成都曾有个娼妓特区
上个世纪三十年代,成都妓女可以分为公娼、私娼和游娼。公娼是指那些在当局有过备案的,他们取得了营业执照,持有营业许可证,需按月按等级向当时的国民政府缴纳妓女捐(又称“花捐”),是合规合法的存在。而私娼和游娼则是受当局处罚的对象。
那个时候的成都,是一个两极分化极为严重的消费城市,地主豪绅、富商大贾、官僚军阀视成都为安乐窝,荒淫无度又鱼肉百姓;而广大劳动人民则是饥寒交迫,卖儿鬻女。“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是当时社会的写照,“马路不平,电灯不明,电话不灵”,是当时市容的描述。由于资产阶级大量享受,吃喝玩乐,他们挥金如土,把妓院当成了“销金窝”,这大大的刺激了卖淫行业的发展。妓院的乐户、鸨母则不择手段,通过各种渠道,广纳青年妇女入院卖淫,操皮肉生意,这些青年妇女从此堕入火坑,过着惨无人道的生活。
当时,成都当局专门辟天涯石北街、水东门街、顺城东街为娼妓特区,取名“新化街”,时人误喊为“新花街”或直呼“花街”。并派军队一排设警戒,执行三条规定:(一)各校学生应守礼法,不准入内;(二)各营官兵,应守军法不准入内;(三)青年子弟,不准入内。当局还设有一警察分驻所,设巡官一人、警士几人,管理特区的治安、妓院纠纷和征收“花捐”事宜。又在附近设“济良所”,凡愿脱籍不操贱业而从良者,即往该所登记,从良后废除该妓女的“乐女证”,重作良民。
据载,解放前成都能够核实的“乐女证”编号就有13565号,加上些不愿不公开的妓女(私娼和游娼),估计总数达到3万人之多。而那个时候,成都市总人口才60多万至70万,竟占到了当时成都市人口的1/20!
娼妓悲惨生活一瞥
三类妓女中,又可分为土娼和扬州妓。字面意思来看,土娼即本地娼妓的意思,而扬州妓则是来自川外的下江一带。前期,两者的不同之处还在于,土娼纯粹就只会做皮肉生意,而扬州妓则琴棋书画等总要有那么个一技之长。
扬州妓女多有一技之长三类娼妓的生活都很悲惨。公娼及部分规模不大的私娼,她们是乐户、鸨母的摇钱树,因是妓院出钱买身,妓女们几乎没有人生自由,甚至没有人权可言。乐户、鸨母对妓女可以随时虐待,打骂是家常便饭,如成都扬州妓院的鸨母打妓女时,边打边骂:“你们是摇钱树,不打不落钱。”因此生意不好,就会把妓女们集合起来打,名曰:“满堂警”。而生意好时,也要集合起来打,名曰:“满堂红”,当然,“满堂红”时打得要比“满堂警”时轻些。
低下一点的妓院,每天给伙食两顿,很多时间都是吃的稀饭。中级的妓院,一般还是两餐,菜饭要好些,如果遇到好心的嫖客,在鸨母的跟随下,可到附近的饭馆去饱餐一顿。扬州妓比较吃得更好一些,但在侑酒(侍候嫖客吃酒)时,是不准妓女在席面上吃东西的。而那些游娼,虽然身体是自由的,不属于妓院,但为生活所迫,只能游动卖淫,生活的悲惨同样不可想象,她们经常遭到地痞流氓和散兵游勇迫害,却又得不到当局保护,属于层次较低的妓女,只能躲在背街僻巷勾引行人,入夜则倚靠在电灯杆的微弱电灯光下,用邪辟的言笑来招引男子,或是估拉一把,企图得到一餐之饱或得一些零钱以解温饱。
娼妓特区内有大市、小市之分,小市的妓女比较好些,容易招徕嫖客,取的“嫖资”也要高些。大市的妓女,大多是徐娘半老或面容丑陋,少人问津,但这些妓女为了生存,为老板捞钱,免遭毒打,不得不采取手段——见人就拉。尤其是乡下来的人,更是死拉不放,为此造成妓女之间你拉我扯相互打骂的纠纷,去找警察分驻所解决。人们把这些行为呼为“拉广广”(“广广”城里人对乡下人的称呼)、“扯裹肚”(裹肚是布制的装钱口袋,挂在小腹上,妓女硬去摸钱)。
成都有名的娼妓事件
1.枪毙“玉石调羹”
民国13年(1924年),杨森驻川时,羊安街庄家大公馆(号称成都四大凶宅之一),有一中年妇女,绰号“玉石调羹”(以其皮肤白嫩、上身略弯而得名),世代业娼,有饼头(非正式丈夫)周、梁二人,拟将其媳曹氏(养子之妻)奸后,逼为妓女接客,曹氏性情刚烈,坚决不从,“玉石调羹”将其朝夕毒打,声闻邻里。后来,她伙同饼头之一将曹氏二个肩膀咬伤,左手钉针三颗,右手钉针二颗,阴道打入五寸小竹筒,就这样将曹氏残害致死,事经邻居控告,当时政府查明,二人供认不讳,于是年6月23日将“玉石调羹”及饼头之一游街示众后,枪毙于新西门(通惠门)城墙边,好事者将两尸重叠为乐。后来羊市街街坊为曹氏立一石碑在庄家大公馆门前,由书法家巫冀之书“节烈可风”四字刻在石碑上,以赞扬之。
2.枪毙“风流小生”
“风流小生”者,女性,忘其姓氏,为人风骚,因以为绰号,私设台基(妓院),除自己卖淫外,还引诱良家妇女卖淫,成为妓女兼鸨母。民国23年(1934年),竹林巷口一茅房内,发现一具女尸,周身火伤,尤以阴户烧烫更甚,街邻发现,立报警备司令部,经调查验尸后,确认为“风流小生”将其婢女摧残致死,立即将其逮捕归案审讯,“风流小生”供认不讳,被判处死刑,游街示众后,枪毙于春熙路中段孙中山铜像后面。其女佣人为其铺一床红毯就刑,示众后用红毯裹尸运走。
3.枪毙张灯影
有个译名叫“张灯影”的人,忘其姓氏和年代,平时在新化街一带骗吃霸赊,打家劫舍,无恶不作,扰得各妓院不得安宁。有次他把一妓院全部捣毁,并打伤几名妓女,以至嫖客裹足不前,生意冷淡,所有乐户联名向当局控告,张灯影当即被逮捕法办,第二天即被枪毙在新化街口。
上述三事件,曾是轰动全市,脍炙人口的事,还有枪毙伍月英(其情不详)和在帘官公所居住的名妓“花老四”被人打死在床上(此事1984年某期《龙门阵》写得甚详,作者胡霖之)的新闻,都是与妓女相关的事。
娼妓问题,是一个社会问题,是堕落腐朽社会的黑暗面。娼妓本身,是阶级社会的产物,是最低贱的人,妓女不仅要受到剥削阶级的玩弄,还要受乐户、鸨母极其残酷的肉体折磨和经济剥削,是极端违反人性的。
解放后,政府《处理城市娼妓办法的规定》颁布后,党和政府就组织全市乐户、鸨母、妓女在纯化街集中学习,教育他(她)们认清形势,改造思想,重新做人,让妓女自由选择对象,拯救的堕落人群不计其数。
政府组织对妇女们进行技能培训接下来的几期,{成都故事}将分篇为你呈现旧时成都最大扬州台基娼妓生活的真实写照。
敬请关注。
⊙声明:图片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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