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积金异地转入需要哪些资料
办理成都公积金的异地转入应当提交转移职工的身份证、转出单位开具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转入单位所在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异地转移接收证明》等。成都公积金异地转入需要哪些资料的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