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土壤污染防治法》)是我国首先制定土壤污染防治的专门法律,我国污染防治立法的空白。今年是《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考核年,8月7日,记者从成都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获悉,《成都高新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正式出台,将从20个具体重点方面,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和保护。
预计到2020年底,全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4%,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土壤环境质量保持总体稳定。
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将纳入“十四五”规划
成都高新区将从用地保护、建立污染地块负面清单、加强重点污染单位监管、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等方面入手,加强土壤污染的预防和保护。
用地保护方面,成都高新区将对耕地、园地等建设用地,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宣传培训,指导生产者合理使用符合标准的农药、有机肥等;鼓励采取轮作休耕等有利于土壤养护的措施、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等。禁止向各类用地排放重金属、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污水、污泥等;每年对农田灌溉用水水质,进行两次监测。
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严格控制新建涉重行业企业,提标升级现有重点行业企业;在基本农田集中区域,禁止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已经建成的,限期关闭拆除。
根据《方案》,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将纳入成都高新区“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企事业单位拆除设施、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前,应采取相应的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并进行全过程记录,编制总结报告。
对列入城镇人口密集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加强搬迁改造拆除活动监管;对电子废物、废轮胎等再生利用行业,开展清理整顿。
预计今年10月底前,全区将完成重点监管单位、规模污水处理厂的监督性监测。到2020年底,将分析并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全区95%以上的行政村(社区),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60%的行政村(社区)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全区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90%。
风险管控实施终身责任制
为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区域内土壤环境保护,成都高新区将对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实行分类管理,严禁交叉混淆用地,定期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监测与调查。
拟开垦为耕地的,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分类管理;对优先保护类耕地面积减少或土壤环境质量下降的街道,进行预警提醒,并依法采取环评限批等限制性措施。
2020年底前,全区将完成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划定;对威胁地下水安全的、重污染耕地集中的区域,制定环境风险管控方案。
根据《方案》,成都高新区将加强耕地土壤环境监测和调查评估,重点监测的是农产品污染物含量超标的区域;将加强固体废弃物堆放区、有毒有害生产设施等周边农用地地块的监测。
为加强风险管控、防止二次污染,成都高新区对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实施终身责任制;为推动土壤修复产业发展,《方案》鼓励社会机构参与土壤污染防治活动,形成若干企业、培育中小企业,推动产业化示范基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