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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车企为冲销量往往会通过一些营销手段,吸引消费者的眼球。比如近日福州龙益马自达4s店就通过团购可以打折的方式吸引了大批消费者前来购车,可是购买的车真如商家所说是“新车”吗?
闽侯的车主瞿先生就是参加此次团购活动的一员,据车主瞿先生称,其上个月在晋安区马自达龙益4s店看中了一辆马自达cx-5 2.0尊享版车型,并通过团购的方式下单,当天交了首付款,原本以为可以拿到性价比高且心仪的车辆,没想到,在上牌的时候却发现这辆车居然是展示车。
出于对品牌信任,之前并没有很在意细节,发现新车是展示车后,车主提高警惕,发现其开发票的车架号跟原来车主在展厅里拍的特价车的车架号一样,且通过车的标识瞿先生了解到该车是2018年9月生产的。也就是说,这辆车不仅仅是展车,且展车已经存放一年之久。花了近20万元买的竟是存放一年的展示车,瞿先生实在不能接受。车主瞿先生认为福州龙益马自达4s店存在严重欺诈消费者的行为,并针对此事进行投诉。记者查看了购车合同,合同上确实未写任何展车字样,销售人员也未提及相关情况。为进一步了解情况,记者随车主来到购车的福州龙益马自达4s店。
针对此事,马自达4s店李经理表示:活动当天,参加团购的车辆,特价车基本上都是库存车,因此才会给出这样的优惠价格。关于新车,李经理解释道:对于新车的定义是100公里以内的,属于新车,至于生产日期久了,只能说从生产到下线到经销商这边时间可能会稍微久一些,没有其他任何问题。而且我们全程都有pdi安全检测,车子保证没有任何质量问题。
这样的解释车主显然是无法认同的,车主认为,4s店混淆了新车和展示车的区别,车主瞿先生表示可以接受库存车但是无法接受展车,并且针对该名经理说的优惠价格,瞿先生回忆道,当天所有团购车次都有优惠价,可是当时销售人员没有人说明所售车辆是展示车。
李经理称:这可能只是工作人员流程上的失误,销售顾问只是会跟客户讲解产品特征以及卖点。
那么,在消费者为知情的情况下出售展车,是否存在侵犯消费者权益呢?
记者咨询了专业的法律人士,专家称:如果4s店在销售车辆时,没把车辆具体情况告知消费者,从一般的交易惯例来分析,消费者所购买的车辆,属于完全意义上的新车,而这种新车与4s店在展示厅所展示的展示车属于两个不同的概念。从消费权益的角度考虑,消费者要求4s店向向其提供真正意义上的新车,符合消费者与消毒之间的销售习惯,并且也受法律的保护。为此,车主瞿先生提出自己的诉求,希望4s店可以协调更换车辆。
目前,车主与4s店仍在进行协商补偿事宜。因此消费者在参与购车优惠活动时一定要仔细向销售人员询问情况,且仔细观察协议、合同以及车辆的生产日期等,作为商家也应该公开透明车辆的实际情况,避免后续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