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劳动工伤律师咨询:实习生受伤可以申报工伤吗?实习生在工作期间人身受到损害的,此时也能像其他职工一样被认定为工伤吗?不少实习生在实习期间都遇到过这样尴尬的情况。从我国法律角度分析,究竟实习生受伤的能够认定为工伤吗?万帆律师将在下文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实习生受伤算工伤吗?
所称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这里所称“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就是《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主体,实习生虽然不是该厂招聘来的合同工、固定工、临时工,但属于学校安排到该厂边劳动、边学习的实习生,也是不同用工形式、不同用工期限的劳动者。
因此,实习生也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工伤主体,实习生在工作中遭到伤害,如果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同样应当认定为工伤,并应获得赔偿和享受工伤待遇。
二、应在多长时间内申请工伤认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bing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b,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b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按照前款规定应当向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
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当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劳动者享受工伤待遇是劳动法规定的基本权利,职工超过规定期限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只是不再适用工伤认定的行政程序,并不能据此剥夺劳动者获得工伤赔偿的权利。故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仍需承担医疗费、营养费、交通费等相关费用。
由于实习生多数都是在校学生,他们是不具有劳动者的主体资格的,因此很多时候用人单位是不会保障其合法权益的。但要是实习生受伤的话,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也是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对其进行工伤认定之后,按照工伤作出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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